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武工院发〔2024〕41号)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决定对各二级单位2024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各单位(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考核原则
以工作实绩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为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各二级单位年度目标工作实效。
三、组织领导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炜苗
副组长:王加青、储祖旺、张会利
成 员:其他全体校领导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加青
成 员:唐军国、胡晶晶、郭万春、赵 欢
刘美中、彭 娟、甘 巍、赵新泉、易荣伟
学校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考核对象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五、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单位(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各单位(部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六、考核日程安排
(一)指标考核 2024年12月12日-12月29日
1.单位自评 2024年12月12日—12月18日
结合本单位目标考核细则,提供本单位完成考核指标的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
2.实地考核 2024年12月19日—12月29日
由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实地审核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具体考核指标进行核查、给出评分。
各数据审核部门,需对各自负责的评分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小组评分部分由人事处公示。
(二)测评考核 2024年12月30日-12月31日
学校组织专门会议,由各单位、部门汇报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综合教职工代表、中层互评和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方考评结果,完成测评环节。
(三)汇总考核成绩 2025年1月2日-1月4日
人事处牵头,纪检监察办公室配合,汇总计算各单位、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成绩。其中二级学院考核得分为指标考核得分*60%+测评考核得分*40%;职能部门考核得分为指标考核得分*40%+测评考核得分*60%。考核成绩经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审议后,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
七、有关要求
1.实施目标管理是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各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力配合学校做好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2.学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目标考核自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落实,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单位、部门的自评任务,确保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3. 考核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如发现考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降职、撤职或辞退等处理。在目标管理考核过程中,对工作业绩认定、考核流程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学校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电话:027-81820779,电子邮箱huhuan_1560@126.com。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