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党的二十大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创新驱动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2023年,学校以“科技 品质 成果”年度主题为牵引,着力推动创新工作,各单位教职工勇于实践、敢于作为,涌现出诸多创新成果,大力推动了学校发展。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二、指导思想
以规模发展、质量提升为核心,各单位 2023 年在治理水平管理能力、教学水平、人才培养质量、降本增效、技术技能升级等方面开展和实施、取得实效的创新项目。
三、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教育教学工作、招生工作、国际化工作、产教学融合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学生工作、宣传工作、档案工作、教育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餐饮与商业服务工作、降本增效、营销管理、市场拓展、重点难点任务解决、后勤服务与管理工作、基本建设工作和招标采购工作等。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新项目”申报工作,要认真组织讨论研究,择优确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的“创新项目”要重点总结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凝练创新的理论、技术、方法以及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
(三)各单位申报的“创新项目”类别不限,同一类别限报一项,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人,项目成员一般不超3人;已获得学校奖励或者和已获学校奖励项目内容相近的“创新项目”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以填写汇总表和申报表形式上报 (见附件1-2),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12月29日15:00前提交至指定邮箱(xieli525@163.com),纸质版材料于12月29日前15:00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人事处(综合楼204)。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由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创新项目”申报评选小组,落实相关工作。
2.未按照通知要求申报或者申报材料有伪造、虚报相关数据或证明材料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3.根据各单位提交“创新项目”申报资料,人事处将组织专家小组予以集中评审,并报党政联系会讨论决定2023年度“创新项目”最终评选结果。
4.如有问题,欢迎联系人事处周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027-81820217。
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