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为了认真总结学校2023年的工作,客观、公正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表彰先进,激励斗志,促进学校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管理制度,现将2023年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考核对象为全体中层干部,考核时间为2024年1月8日
二、组织领导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炜苗
副组长:王加青
成 员:其他全体校领导
学校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加青担任,成员由彭娟、刘美中组成,具体负责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围绕队伍建设、服务机制、创新成效、廉政作风四个方面,综合考评各项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健全,队伍凝聚有力量。工作职责清晰明确,领导科学决策,作风民主,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务实有为,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工作机制完善,服务管理出实效。有规章制度,有办事流程,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服务意识、专业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创新示范引领,内涵建设重突破。创新意识强,突出问题导向,能及时解决和深入研究学校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提质增效成果足以形成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建设。曾获得学校及以上“创新项目”奖项的处室可酌情优先。
4.纪律作风优良,“一训四风”稳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定,“一训四风”效果突出。
四、考核方式
通过“述职汇报+代表评分”的方式,全面考量,择优评选。
(一)对中层正职(含副职主持工作)的考评:
1.述职汇报:各处室负责人进行述职汇报。
述职内容需涵盖2023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创新工作及成效,存在不足和拟解决措施,以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2.代表评分:综合教职工代表、同行和领导小组三方考评结果,对职能处室进行全面考评。
(1)教职工代表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考评(占30%);
(2)除本人之外其他单位负责人进行考评(占30%);
(3)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考评(占40%)。
(二)对中层副职的考评:
1.述职汇报:述职内容需涵盖2023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创新工作及成效,存在不足和拟解决措施,以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2.代表评分:综合教职工代表、同行和领导小组三方考评结果,对职能处室进行全面考评。
(1)教职工代表对各单位中层副职进行考评(占30%);
(2)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考评(占30%);
(3)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中层副职进行考评(占40%)。
五、结果评定及运用
1.评分采取百分制,根据考核结果,考评等次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坚持“优中选优,突出先进”原则,分别评选正、副职优秀。
3.考评结果计入学校年终考核档案,作为先进处室评选,以及被考核人评优评先、奖金发放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要求与纪律
(一)考核要求
1.中层干部述职内容应按照附件要求执行。其中,职能处室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述职时间为10分钟,其他中层干部述职时间为5分钟;
2.述职汇报时应突出工作业绩,要用数据说话,避免前面是工作畅想、后面是工作设想等空洞的汇报方式;
3.干部需填写2023年干部年度考核表(见附件),请所有干部将考核表的纸质版于2023年12月31日15:00前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教职工代表每学院4人,教师、辅导员、行政和教辅各1人,职能处室每处室1人。教职工代表要热爱学校事业,熟悉学校工作情况,积极上进,入校工作满2年。新成立的处室,教职工代表入校时间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考核纪律
1.参加考核的人员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认真对待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杜绝以感情和偏见代替制度的现象,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参加考核评议的全体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3.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应对考核结果严格保密。
七、联系方式
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人事处谢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27-81820217;联系邮箱:xieli525@163.com。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