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
为激发基层教学管理干部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23年度基层教学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正式聘任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与实习实训中心负责人。
二、组织领导
学校基层教学管理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加青
副组长:杨 伦
成 员:胡晶晶 彭 娟 赵新泉 钱作勤 蔡之华
胡晓峰 吴亚林 沈祥胜 阎占定
学校基层教学管理干部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伦担任,成员由胡晶晶、彭娟、赵新泉组成,具体负责基层教学管理干部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围绕基层教学管理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参照《基层教学管理干部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4),重点考核内容有:
1.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情况,主要考察所在专业或教研室、实验室(中心)基本情况,包括师资配备、分工及工作内容等;
2.2023年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主要考察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达成情况,为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具体举措;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创新亮点,主要考察在推进教学运行、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指导学生学习上的成效和经验,包括本基层教学组织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改、教科研工作开展情况,师德师风建设、青年教师指导帮扶等队伍培养培训情况,企业实践锻炼情况,实习基地拓展情况,毕业生就业完成情况,指导学生、教师团队或个人所获荣誉成绩等;
4.工作存在困难、解决措施及2024年工作计划,主要考察总结当前基层教学组织中存在的不足、面临的困难、主要的改革建议,以及对下一年工作的思考和规划。
四、考核程序
1.通知发布(2023年12月18日):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年度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制度规定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总体安排,由人事处发布有关2023年度基层教学管理干部考核的相关通知,由各学院结合实际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考核和推选。
2.学院考核(2023年12月18日-12月31日):各学院院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基层教学管理干部的考核工作,成立院长负责制的考核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基层教学管理干部考核表》(附件1),各学院考核小组参照考核内容如实全面展开考核,按照《基层教学管理干部推优答辩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选优秀人选,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整理《基层教学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与考核结果为优秀人员公示名单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汇总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xieli525@163.com)。
3.学校评选(2024年1月8日):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汇总表和推优名单,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组织校级考核,通过公开答辩,考核小组参照《基层教学管理干部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4)评分,评选优秀后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党政联席会审定。
4.材料总结(2024年1月):各学院和组织部门做好考核资料的留存,最终考核结果计入教职工考核档案,作为评优评先、奖金发放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要求与纪律
(一)考核要求
1.述职内容应按照上述附件要求执行,考核述职时间为8分钟,包含5分钟个人述职和3分钟答辩陈词。
2.述职汇报时应突出工作业绩,要用数据说话,避免前面是工作畅想、后面是工作设想等空洞的汇报方式;ppt请提前发送至人事处谢老师(xieli525@163.com),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3.各学院考核小组由院长总体负责,成员需包含教学秘书、教师、辅导员、教辅等各类教职工。
4.学校考核小组除领导小组成员外,还需从各学院选派各类教职工代表(包含教学秘书、教师、辅导员、教辅等教职工代表各1人)。教职工代表要热爱学校事业,熟悉学校工作情况,积极上进,入校工作满2年。新成立的专业、教研室或实验室(中心)教职工代表入校时间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考核纪律
1.参加考核的人员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认真对待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杜绝以感情和偏见代替制度的现象,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参加考核评议的全体人员,必须遵守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3.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应对考核结果严格保密。
六、联系方式
相关考核工作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人事处谢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27-81820217;联系邮箱:xieli525@163.com。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