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教职工综合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更新时间: 2025-05-12 17:15

 

各职能处室、学院:

   为积极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变化,运用AI应用工具赋能教职工成长,推动战略目标的实现,学校从实际需求出发,聚焦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课堂教学水平,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造就一支在实践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教职工队伍。根据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教职工综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线上培训部分,结合不同岗位和职责的特点,配置定制化的培训课程。线下培训部分,针对不同岗位差异化培训要求,组织进行互动课程。

二、培训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方将提供统一的数字化学习平台,教职工需要登录平台参加学习,培训时长纳入教职员工继续教育学时。

四、培训工作整体安排

(一)培训推进和完成时间要求

    培训周期:2025年5月13日——2025年6月30日;

    培训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25年7月4日;

(二)培训过程管理和结果产出

   本次教职工培训活动由学校人事统筹,组织开展管理与行政类、教师类、教辅类、辅导员类、后勤行政类的培训工作,各学院、职能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前

 (1)各单位针对本次培训,选定专项工作联络员,便于与培训方的技术沟通和信息对接;制作专项工作执行方案,明确教职员工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培训结果评价等内容;

 (2)各单位人事联络员应提前将学习平台账号、操作方法、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等信息传达给全校教职员工,并解答相关疑问,做好技术对接,保证教职员工有序参与线上学习。

  2.培训中

 (1)各单位人事联络员应及时跟进教职工的学习进度和学习表现,做好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动态跟踪工作;

 (2)各单位人事联络员应及时收集、处理教职工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好相关技术支持沟通和答疑工作;

 (3)在每次组织线上培训时,注明培训课程内容,做好实际参训人员线下签到及资料备案工作。

  3.培训后

 (1)各单位需做好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的统计和教职工培训结果考核及评价工作。各学校结合本校情况,除安排好教职工线上学习外,还可组织学习研讨会、学习竞赛、学习分享会等形式的活动,巩固和转化学习成果。

 (2)各单位需将学习过程和结果产出的材料、以及培训结果产出的考核及评价报告,按要求提报至人事处备案,由学校人事处及外协单位联系人负责收集、整理、考核、评价并于2025年7月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资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二。

 (3)在培训全部完成并认定合格后,参培学员可通过学习平台下载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每期培训合格的证明。

五、培训实施人员工作推进要求

  1.学校人事处为本次培训实施的责任部门,牵头做好培训工作安排,制定下发本校培训通知,组织学习、开展活动,收集上报学习材料。

  2.各职能处室、学院负责人为部门内培训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部门需设置培训联络员,为本次培训系统的管理员,负责对应分类所需培训人员的培训事宜答疑,培训系统操作指引,督促教职工完成必修课学习,完成材料收集等具体事宜。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培训,并及时关注培训过程中需改善的问题,望积极反馈问题、提供建议。

六、培训工作支撑与服务

(一)培训工作对接

    联系人:陈德意、陈林     

    电话:027-81820779、027-81820337

    邮箱:894046056@qq.com

(二)培训工作对接微信群

    详见人事工作联络员群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5年5月12日

附件: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教职工综合培训的附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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