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部分管理岗位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人事处 更新时间: 2026-03-03 16:09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代为选聘部分管理岗位人员。请各单位积极发掘、推荐校内外优秀人员,欢迎符合任职条件者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校长助理:1名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长助理:1名

天津市嘉诚中学常务副校长:1名

二、岗位职责

    (一)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校长助理:分管学校教学等相关工作,具 体职责按照学校工作安排。

    (二)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校长助理:分管学校教学等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按照学校工作。

    (三)天津市嘉诚中学常务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根据学校工作安排。

三、任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认同学校的组织文化和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熟悉教育领域政策法规、行业发展趋势及管理实务,具备与 拟任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性别不限,身心 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特别优秀人员,上述学位和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聘程序

()发布通知

(二)组织报名

     单位推荐:各单位、部门汇总推荐人员的信息和选聘报名登记表2026年3月9日前发指定邮箱。

     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且主动报名者,请填写选聘报名登记表后直接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截止日期同上)。

    (三)资格审查与综合选聘: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开展综合测评等选聘工作。

    (四)考察与人选确定:对通过选聘的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和综合 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试用期考核:拟录用人员入职后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说明:通过综合选聘的候选人,将分别通知推荐单位及本人;未进入后续环节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薪酬待遇

    受聘用人员纳入高层次人才薪酬体系,执行对应薪资标准。学校将为其提供培训、轮岗和晋升等多元化发展机会,助力个人成长。

六、联系方式

    老师    联系电话:027-81820218

电子邮箱:282878256@qq.com

附表:选聘报名登记表

 

 

人事处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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