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持续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现就做好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3年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1.评选对象。在师德师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2.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二、推选名额
各学院推荐3-5名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
三、评选流程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与资格的教师均可报名,按附件要求填写报名材料。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组织本单位推荐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学院报名人员进行初次评审,推选出3-5名候选人,在学院公示,将公示无异议候选人报人事处。
3.资格审核。人事处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审定。师德师风标兵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师德师风标兵名单,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公示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5.名单公示。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师德师风标兵,进行公示。
6.表彰奖励。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及相应奖励,作为年终考评、岗位聘用和职级、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四、评选要求
1.严格推荐审核。要严把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师风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严格推选。要确保推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选事迹要有鲜活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请各学院于7月14日前报送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至人事处。
2.注重统筹兼顾。要充分发挥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推选工作的导向作用,以先进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不同学科、岗位的教师,要重点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3.加强宣传示范。要以师德师风标兵候选人评选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挖掘、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切实加强师德教育。
联系人:人事处谢丽 联系电话:027-81820779
材料报送邮箱:528274431@qq.com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