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关于开展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2年“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通知文件要求,延续“传帮带”传统,发挥骨干教师“引路人”作用,全面提升青年教师师德修养和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帮扶活动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握青年教师成长规律,围绕师德表现、教学成效、科研成果等业绩表现,科学评价“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帮扶活动成效。
二、组织领导
学校“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培养成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加青
副组长: 高 芸 杨 伦
成 员: 胡晶晶 易荣伟 赵新泉 吴 夏
各二级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
学校“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培养成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荣伟担任,成员由赵新泉、隆芳敏、吴夏、湛正祥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和评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范围
已签订“结对协议”且培养期满一年(2022年3月-2023年3月)的“蓝师”和“青徒”。
四、考核内容
对照《“青蓝工程”指导记录本》,着重考核结对人员师德表现、指导记录、教学提升、培养成果等内容。
1.师德表现:分别考核“青徒”和“蓝师”政治、思想、诚信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以专任教师2022年度考核结果为主要参考。
2.指导记录:主要考核《“青蓝工程”指导记录本》完成情况。以“蓝师”指导内容和“青徒”培养记录为参考。
3.教学提升:主要考核“青徒”业务水平提高程度和知识更新情况。参考规定工作量达标情况、教研活动参与情况、自主培训学习情况、教学质量评价情况、课堂教学提升情况、服务学生实践教学指导情况等。
4.培养成果:主要考核“青徒”培养期内的服务学生情况(包含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竞赛获奖等)、获奖情况,论文、专著或其他教、科研成果情况。以取得成果的种类、数量和等级为参考。
五、考核结果、评优条件与名额
(一)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评优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优良师德、突出实绩、过程资料记录完备等特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
2.培养期内离开所申报学院的(组织调动除外);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评优名额
依据《关于武汉工程科技学院“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名单的公示》文件中2022-2023年度汇总结对名单,学校按照不高于结对总数的15%比例评选“优秀师徒”。
六、流程安排
1.个人总结(2023年3月14日-15日)。
参照《武汉工程科技学院“青蓝工程”指导记录本》材料要求,“青徒”和“蓝师”按时完成记录填写,完成后以系(室)为单位提交至学院。
2.学院初审(2023年3月16日-19日)。
学院成立考核评优专项工作组,负责本单位“青蓝工程”实施成效的考核评优工作,按不高于20%的比例推选“优秀师徒”,形成《武汉工程科技学院xx学院“青徒”培养考核表》(附件1),并汇总整理《武汉工程科技学院xx学院“青徒”培养成果汇总表》(附件2),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初步评审;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学院需做好情况调查,并重新安排结对直至考核合格。
3.学校评议(2023年3月20日-21日)。
教师发展中心汇总整理好各学院的考核材料(附件1-2),提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按不高于15%的比例评选出2022-2023年度“优秀师徒”。
4.审定公示(2023年3月21日-22日)。
评选结果确定后,报送至党政联席会决议进行最终审定,通过后予以公示和表彰。
七、相关要求
1.统筹规划,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作用,做好考核和评优工作的统筹设计、过程监控和结果审定。
2.清晰流程,按时落实。各学院需认真阅读考核要求,组织专项研讨,并落实到各系(室),着手开展成效考核和优秀推选。
3.加强宣传,资料存档。以考核评优为契机,充分发挥“优秀师徒”引领作用,各学院做好结对师徒《“青蓝工程”指导记录本》原件保管工作,复印件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留档。
八、注意事项
1.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3月20日11:00前将附件1-2加盖公章后,会同结对师徒的《“青蓝工程”指导记录本》复印件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联系方式:相关考核工作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人事处湛老师。电话:027-81820779;邮箱:617705515@qq.com。
附件:
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xx学院“青蓝工程”结对培养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