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石小平)为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对教师发展的引导作用,使职称评审政策紧跟我校应用技术型转型步伐的需要,我校于5月13日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修改讨论会。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为我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由校长王典洪主持。
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例》是在省职改办 [2013]119号文件《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本次修改是建立在充分调研同类院校职称工作、认真采纳各学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人事处处长张世宝对相关修改内容和各学院专家意见作了详细说明,各位委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王典洪指出职称评审要结合转型需要引导青年教师向“双师型”教师发展,引导教师深入学生,不光要教好一门课,更要育好人,确实将“育人教书”做细、做实。新条例的制定不能只考虑暂时教师的现状,要综合考虑教师的整体长远发展需要。我校职称工作要在省职改办的指导下,有效地推动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使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得到改善,促进我校各方面工作的良性发展。他还指出我校要积极申报副教授评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