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和《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黄英等3人通过教授职称评审,李丹等15人通过副教授职称评审,向婷等21人通过讲师评审,张哲1人通过实验师评审,名单公示如下:
一、 教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3人)
黄 英 李冯君 罗 莉
二、副教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15人)
李 丹 郑蕾蕾 辛 玲 李 雪 王岩岩 尹 曼 张晓玲
谢 艳 冯 威 曾 卓 徐 帆 何 犇 谢 敏 高 莉
胡晶晶
三、讲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1人)
向 婷 张 宁 江 晗 陈德意 付晓龙 何珊珊 高 昆
谢 易 邹 帆 石金谷 高 俊 谢兰强 张伟静 邓 莹
姜爱婷 吴畑瑶 廖 颖 王曦婷 黎 文 郭雅琼 彭 娟
四、实验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1人)
张 哲
公示期为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5日。若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15日17:00前,以书面、实名制方式向人事处(地址:行政楼212,电话:81820217,邮箱:158033856@qq.com)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有效。
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省人社厅职改办备案后生效。
人事处